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化,2025年实施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药品核算提出更高要求。核心变化体现在药品由售价核算转向进价核算,取消药品收支单独科目,强化权责发生制下的成本管理。这种变革要求财务人员精准把握药品采购、领用、销售及损耗的全流程会计分录处理,确保医疗收入与药品成本的准确配比。
一、药品采购环节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药品采购区分不同资金来源进行核算:
- 自筹资金采购时:借:库存物资——药品——药库(按进价)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该处理打破旧制度的售价核算模式,直接反映药品实际成本。
- 财政补助或科教资金采购需双分录处理:
- 财务会计:借:库存物资——药品——药库贷:待冲基金
- 预算会计:借:事业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药品领用与销售的账务衔接
药房领用药库药品需通过内部调拨科目核算:借:库存物资——药品——药房贷:库存物资——药品——药库销售环节需同步确认收入与成本:
- 收入确认:借:银行存款/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POS机)贷:医疗收入——药品收入(按门诊/住院细分)
- 成本结转:借:医疗业务成本——药品费贷:库存物资——药品——药房特别需注意:新制度要求按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销售成本,取消旧制度的综合差价率分摊。
三、库存调整与损耗的专项处理
每月末需执行药品盘点,差异处理流程如下:
- 盘盈情形:借:库存物资——药品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经审批后转冲减费用: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其他收入
- 盘亏或损耗:初步核销: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库存物资——药品责任认定后:借:其他费用(净损失)贷:待处理财产损溢重大损耗需附药械清查报告,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特殊业务场景的核算要点
- 药品调价处理:
- 售价上调时:借:库存物资——药品贷:其他收入
- 售价下调时:借:其他费用贷:库存物资——药品
- 委托加工药品:发出原料时:借:在加工物资贷:库存物资——药品收回成品按实际成本入账,差额计入加工成本。
五、信息化对账与内控要求
新制度强调药品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数据对接:
- 每日核对药房销售日报表与收费系统数据
- 建立药品进销存三级明细账,实现品名、规格、批号的精准对应
- 对超3个月应付账款进行账龄分析,防范呆账风险
通过上述全流程的规范核算,医院既能满足政府会计双分录的披露要求,又能为DRG付费改革提供准确的成本数据支撑。建议财务部门定期开展药品专项审计,重点核查进销差价核销与医保回款匹配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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