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糠作为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其销售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涉及生产环节的联合成本分配及销售环节的收入确认规则。根据会计准则要求,需根据企业业务性质判断米糠属于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具体处理需结合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重点把握成本分摊方法与收入确认时点。
在采购原材料阶段,企业通过银行存款支付稻谷采购款时,应按实际成本记入原材料科目: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这一步骤为后续成本分摊奠定基础,稻谷作为共同投入品将在大米与米糠的生产过程中形成联合成本。
进入加工生产环节时,需将原材料成本分配至主副产品。假设采用固定比例法进行联合成本分配,假设稻谷加工后产出大米占比90%、米糠10%,则会计分录应体现两类产品的成本归集:借:库存商品—大米(90%成本)
库存商品—米糠(10%成本)
贷:原材料
此处的成本分摊方法选择直接影响后续销售利润核算,企业可采用市场价值法或实物量法等不同分配标准。
当实现米糠销售时,需区分收入性质。若米糠属于经常性经营业务,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按账面成本结转已售米糠的存货价值: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米糠
若企业将米糠销售列为主营业务,则使用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成本核算需特别注意三个要点:
- 联合成本分配的合理性,需在会计政策中明确分配方法并保持一致性
-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建议采用加权平均法保持成本波动平滑
- 增值税处理需准确区分主副产品适用税率,避免税务风险
对于特殊业务场景,如米糠作为生产废料销售,会计处理存在差异。若米糠未在加工环节确认为库存商品,销售时应按实际收款金额直接冲减生产成本:借:银行存款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这种方式适用于未将副产品作为独立存货核算的情形,但会直接影响当期生产成本核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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