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赠送商品的会计处理需根据业务场景、赠品属性及税务规则综合判断,核心涉及营业外收入、库存商品与应交税费等科目的联动操作。不同情形下,赠品的入账方式存在显著差异,需严格区分无偿受赠、销售附赠及促销赠品的核算规则。正确处理需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并关注增值税、所得税的协同处理要求。以下从三种典型场景解析收到赠品的完整会计处理流程。
一、无偿受赠商品处理
非交易性赠品的核心核算规则:
税务处理依据:
- 根据财税〔2018〕57号文,无偿受赠商品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抵扣进项税额
基础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价税合计)示例(网页10):收到厂家赠送设备价值50万元,增值税6.5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万
贷:营业外收入 56.5万特殊情形处理:
- 未取得发票时按公允价值暂估入账(网页3)
- 赠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销售附赠商品处理
买一赠一业务的特殊规则:
收入确认原则:
- 根据国税函〔2010〕56号文,需将总销售额在商品与赠品间合理分摊
- 发票需分别注明商品与赠品信息(网页6)
会计处理流程:
- 确认主商品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结转赠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示例(网页5):销售100元商品附赠20元赠品:
借:银行存款 113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元
贷:库存商品 20元- 确认主商品收入:
三、促销赠品处理
市场推广活动的核算要点:
费用化处理路径:
- 赠品作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核算(网页7)
- 需计提个人所得税(网页8)
完整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示例(网页8):赠送客户价值5000元购物卡: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5650元
贷:预付账款 5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元税务协同管理:
- 业务宣传费按营业收入15%限额扣除
- 代扣20%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网页7)
四、税会差异协同管理
增值税与所得税处理规范:
增值税处理:
- 无偿受赠可抵扣进项税额(网页10)
- 自产赠品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网页5)
所得税处理:
- 受赠收入需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网页3)
- 促销赠品费用需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表(网页8)
建议企业建立赠品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赠品来源、用途及税务处理状态。通过ERP系统设置赠品类型标识码,可自动匹配核算规则。对于高价值赠品,需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并更新公允价值。开展税务健康检查时,应重点核查赠品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处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