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核算中,骗取医保行为通常表现为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异常操纵,这种违规操作会通过特定会计科目间的勾稽关系暴露异常。根据社保费用的标准核算流程,医保费用应严格区分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其中单位计提部分需按员工所属部门归集至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而个人承担部分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代扣代缴。若企业虚构医保支出,往往会在以下环节出现会计异常:
从费用计提环节观察,违规企业可能人为扩大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的计提基数。例如通过虚增参保人数或伪造工资基数,使账面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金额显著高于行业标准,同时导致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异常增长。这类操作对应的错误分录可能表现为: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虚增金额)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虚增金额)
在资金流转环节,异常操作常体现在银行存款科目的异常变动。正常医保缴纳分录应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借: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但骗取医保的企业可能通过虚假转账凭证,在未实际缴纳的情况下虚构资金流出,或通过关联方资金循环制造已缴费用的假象。
从科目余额分析角度,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科目可能出现异常挂账。正常代扣个人医保应通过: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而违规企业可能长期挂账未冲销,或出现个人代扣部分与实发工资数据不匹配的情况。审计时应重点核查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与银行回单的一致性,比对社保申报基数与个税申报工资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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