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作为现代会计计量的重要基础,其后续变动直接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类别的资产在公允价值发生追加变动时,需遵循特定的会计处理逻辑,既要反映价值波动对当期损益或权益的影响,又要确保财务数据的前后衔接。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采用盯市原则,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例如,当某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从100万元上涨至120万元时,需做分录: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万;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万。若后续公允价值下跌至115万元,则反向冲减5万元: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万;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万。处置时需将累计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万;贷:投资收益 15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按新准则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则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例如,某债券公允价值从50万升至55万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万;贷:其他综合收益 5万。若后续公允价值回落至53万,需冲减2万:借:其他综合收益 2万;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万。处置时需将累计变动转入留存收益:借:其他综合收益 3万;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万。
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若涉及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需采用双账户反映法。以换出存货为例,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部分需确认收入:借:换入资产(公允价值+销项税)X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X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Y万。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Z万;贷:库存商品 Z万。若换入资产后续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还需按新价值调整账面余额。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三点:一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暂时性损益,处置前不影响企业实际现金流;二是其他综合收益的结转路径需根据资产类别差异分别处理;三是涉及多项资产交换时,需按公允价值比例分配总成本。只有准确把握这些规则,才能确保会计信息既符合准则要求,又能为决策者提供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