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现金管理过程中,库存现金的实存数与账面数常会出现差异,此时需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过渡性核算。这类业务涉及现金溢余(长款)和现金短缺(短款)两种情形,核心处理流程分为两个阶段:发现差异时的初步核算和查明原因后的最终结转。以下将结合会计规范与实践案例,详解具体操作要点。
当发现现金溢余时,需立即调整账面记录。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应按照实际溢余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同时贷记过渡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形成会计分录: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这一步骤确保账实暂时相符,并为后续原因追溯提供核算基础。例如,出纳盘点发现保险柜多出500元现金,需立即执行该分录。
现金短缺的初步处理与溢余相反。若发现现金短少,需将短缺金额从库存现金科目转出,通过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完成账务调整: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例如保险柜短款2000元时,会计需先通过此分录将差额挂账,待管理层审批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差异原因的核查结果直接影响最终会计分录。对于现金溢余,若查明属于应支付给特定对象(如员工未领取的差旅费结余),需结转至负债类科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若无法查明原因,则转入损益类科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例如某企业盘盈1000元现金中,300元确认为员工暂存款项,700元无法溯源,需分别处理。
现金短缺的最终处理更具复杂性。若系责任人过失或保险赔付范围,需通过其他应收款追偿: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对于管理疏失导致的短缺(如假币收付),则应计入当期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造成的现金灭失,经批准后可转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处理中需特别注意三个原则:及时性(发现差异当日完成初步核算)、权责匹配(审批流程完备后再行结转)以及科目准确性(严格区分营业外收支与管理费用)。实务中建议建立差异分析台账,详细记录每笔待处理事项的审批文件、责任认定书等原始凭证,确保审计轨迹完整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