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自营或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时,需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归集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并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实现成本归集与结转。该流程涉及工程物资管理、人工成本核算、间接费用分摊等关键环节,需同步满足增值税抵扣规则与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标准。正确处理需匹配《企业会计准则》对资本化支出与费用化支出的界定要求,确保资产价值准确反映实际投入。
一、自营工程核算流程
成本归集核心路径:
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含价款及可抵扣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360天认证期内完成抵扣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若挪用生产用原材料,需转出进项税额人工费用计提: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包含施工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其他直接费用支付: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涵盖设备租赁费、水电费等直接相关支出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暂估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
二、出包工程核算流程
合同履约控制要点:
首次支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预付款补付工程尾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需取得承包商出具的工程结算单完工资产确认: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出包工程成本包含监理费与设计费
三、特殊业务处理
异常场景调整机制:
试运行收入冲减成本:
- 发生试生产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 取得试运行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 发生试生产费用:
剩余工程物资转生产材料: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工程物资
四、税会协同处理
增值税链条管理:
领用自产产品视同销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工程物资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工程物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五、注意事项
会计处理关键控制点:
- 借款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在建工程
- 间接费用需按合理标准分摊至具体项目
- 竣工决算后调整暂估价值时不追溯调整已提折旧
- 采用计划成本法时需核算材料成本差异
通过用友NC系统的项目辅助核算功能,可实现多工程项目的成本精准归集。建议按月编制在建工程进度表,监控预算执行率与资本化支出合规性,定期开展工程物资盘点防范资产流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