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货的会计处理中,结存可变现净值是衡量其真实价值的重要指标。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时,企业需通过会计分录反映价值减损,以符合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原则。这一过程涉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及结转,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动态调整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资产价值。以下从不同场景阐述相关会计处理要点。
当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时,企业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金额为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需扣除前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余额。例如,某商品成本100万元,可变现净值80万元,若前期未计提跌价准备,则需计提20万元;若前期已计提5万元,则本期补提15万元。
若存货价值回升导致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成本,需在原计提范围内转回跌价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需注意,转回金额不得超过前期累计计提数。例如,某材料前期计提跌价准备10万元,现因市价回升导致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5万元,则转回5万元,剩余5万元保留至后续期间。
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被出售时,需同步结转其对应的跌价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该处理确保销售成本真实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例如,销售成本80万元的存货时,若已计提跌价准备20万元,则实际结转成本为60万元。
对于需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其减值判断需分两步:
- 计算所生产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产成品售价-加工成本-销售税费);
- 若产成品未减值,则原材料按成本计量;若产成品减值,则原材料按产成品可变现净值-加工成本计量。例如,铁矿砂成本1000元/吨,加工成钢材需200元,若钢材可变现净值为650元/吨,则铁矿砂需计提跌价准备(1000-650=350元/吨)。
涉及合同与市场价差异时,需区分合同内与超合同部分:
- 合同内数量按合同价计算可变现净值;
- 超合同部分按市场价计算。例如,某企业库存120台设备,合同价100台为1500元/台,市场价20台为1300元/台,需分别计算两部分的可变现净值并计提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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