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退回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收入确认时点和退货发生时间进行区分。核心在于判断销售退回是否发生在收入确认前,以及是否涉及跨期调整或特殊税务处理。从实务操作来看,主要分为未确认收入的退货和已确认收入的退货两种情形,同时需关注增值税处理及购销双方的差异。
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退货,需将原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转回库存。当商品已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时,企业仅需进行内部库存科目调整。例如电商平台未确认收入的退货,需通过红字冲销发出商品科目,并同步处理相关物流费用:借:库存商品(红字冲减)贷:发出商品(红字冲减)若退货涉及已开具发票但未跨月的情况,可直接作废原发票;跨月退货则需按税法要求开具红字发票。
在已确认收入的退货情形下,需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企业需按原销售金额和税额反向处理,同时调整库存与成本科目。典型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收入(全额冲减)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冲减)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退款金额)借:库存商品(退回商品成本)贷:主营业务成本(原结转成本冲减)若涉及现金折扣,需额外调整财务费用科目。例如某玩具销售退货时现金折扣为20元,则需贷记财务费用20元。
增值税处理需特别注意红字发票管理规则。一般纳税人退货需取得购买方《红字信息表》后开具红字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直接冲减收入。购货方收到退货时,需同步冲减进项税额:借:库存商品(红字冲减)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冲减)贷:应付账款(红字冲减)已付款项需转为应收账款处理。
特殊情形下,对于附退货条款的销售需预估退货率。销售时需设置预计负债和应收退货成本科目,退货实际发生时按比例冲减: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贷:应收账款(退货金额)借:库存商品贷:应收退货成本(预估成本部分)例如某企业预估5%退货率,实际退货9000元时需同步调整19万收入中的5%。跨年度退货还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