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将订单转为正式合同时,会计处理需依据新收入准则区分不同履约阶段,通过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结算科目实现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与成本匹配。这一过程涉及预收款项归集、履约成本归集、收入分阶段确认及结算对冲四大环节,核心在于通过动态科目反映履约进度与客户结算的关系。
一、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处理若合同签订时收到预付款,需通过合同负债科目过渡。例如收到客户100万元预付款(含税)时: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合同负债 88.5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50万
此时预收款体现为负债,待履约义务完成再转为收入。若合同包含多项履约义务,需按单项义务公允价值比例分摊交易价格。
二、履约成本归集与结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如材料费、人工费)通过合同履约成本归集:借:合同履约成本—材料费/人工费 50万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50万
完工进度达到60%时,按比例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30万
贷:合同履约成本 30万
需注意:合同履约成本不得包含预期毛利,且需定期评估减值准备。
三、分阶段确认收入与合同结算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需使用合同结算科目下设的收入结转和价款结算明细。例如合同总价200万(不含税),完工60%时: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万
与客户结算时若开具发票150万(不含税):借:应收账款 169.5万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5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5万
此时合同结算的借贷差额反映已履约未结算(借方余额)或已结算未履约(贷方余额)。
四、结算收款与科目对冲收到客户款项时冲减应收账款:借:银行存款 169.5万
贷:应收账款 169.5万
合同完全履约后,需将合同结算的两个明细科目对冲:借: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200万
贷: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200万
此操作确保科目余额清零,体现权责关系终结。
五、特殊情形处理
- 多履约义务合同:需按单项义务拆分收入与成本。例如设备销售含安装服务,设备交付时确认80%收入,安装完成确认剩余20%;
- 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不得冲减收入金额;
- 合同资产减值:若客户信用恶化,需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
通过上述流程,企业可精准匹配收入与成本,实现资产负债动态平衡。实务中需注意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与收入确认的同步性,并在报表附注披露合同资产账龄和减值风险。对于执行小企业准则的企业,仍可通过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简化处理,但需与新准则科目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