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原材料损耗、加工损耗及运输损耗的核算,其会计处理需根据损耗性质和发生环节进行区分。合理损耗需纳入成本核算体系,而非正常损耗则需通过特定科目反映损失。以下是具体分录处理及核算逻辑的详细说明:
一、原材料采购环节的合理损耗
根据会计准则,采购途中合理损耗应计入存货成本而非当期损益。假设企业以银行存款购入砂石原料100万元(含税),运输途中合理损耗1万元:
- 借:原材料 99万元(100万-1万)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部分
-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此处理将损耗直接分摊至剩余原料单价,体现为单位成本上升,无需单独列支。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损耗处理
(1)合理加工损耗
砂石破碎、筛分等工艺损耗若在工艺设计标准内(如原料制成率允许5%波动),应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
-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 贷:原材料
例如:领用原料50吨加工,合理损耗2吨,分录按48吨实际耗用结转。
(2)非正常加工损耗
超出合理范围的损耗需区分责任方:
- 责任在加工方:
借:其他应收款——加工方
贷:原材料 - 企业自行承担: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并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运输环节的损耗核算
运输损耗需根据合同约定及责任划分:
- 合理损耗(如自然损耗):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 非合理损耗(如人为丢失):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保险或责任人赔偿)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成本结转逻辑
最终主营业务成本的计算需整合各环节损耗:
- 总成本=原料采购成本(含合理采购损耗)
- 加:合理加工损耗对应的成本分摊
- 减:非正常损耗冲减金额
公式:
主营业务成本=原料成本+加工损耗成本-非正常损耗成本
结转销售时: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通过上述处理,企业既能准确反映成本结构,又能符合税务合规性要求。需特别注意:非正常损耗的进项税额转出需在税务申报时单独披露,并向税务机关提交证明材料以申请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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