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处理自行加工存货时,需要根据加工环节的物资流动和成本归集特点进行会计处理。这一过程涉及库存商品形态转变、加工费用归集以及最终成本结转,其核心在于准确区分进价核算与售价核算两种模式,并遵循实际成本原则将加工成本完整分配到存货价值中。
在发出加工物资阶段,会计处理需根据核算方法选择分录。
- 进价核算模式下,直接按库存商品原始成本转移:
借:加工商品
贷:库存商品 - 售价核算模式下需拆分商品价值构成,体现商品进销差价的调整:
借:加工商品(商品进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进价差额)
贷:库存商品(商品售价)
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与税金需同步计入存货成本:
- 加工费用(如人工、设备使用费)通过其他业务支出或银行存款支付:
借:加工商品
贷:其他业务支出/银行存款 - 应交税费包含产品税、增值税及附加,需逐项计提:
借:加工商品
贷:应交税金(具体税种) - 教育费附加作为附加税费单独列支:
借:加工商品
贷:其他应交款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成本构成包括原始物料成本、加工费及税费,核算方法差异再次显现:
- 采用进价核算的入库分录:
借:库存商品(总加工成本)
贷:加工商品 - 采用售价核算需重新确认商品进销差价:
借:库存商品(新售价)
贷:加工商品(实际成本)
贷: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成本差额)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加工商品科目在此过程中承担了成本归集载体的功能,其借方累计金额应完整包含:原材料成本、加工人工费、制造费用分摊、税费及附加等全部支出。这种处理方式既符合存货成本完整性原则,又能为后续销售成本结转提供准确数据基础。
实务操作中,企业还需关注不同核算体系对利润的影响:售价核算模式下,商品进销差价的调整会直接影响销售毛利计算;而进价核算更直接反映成本变动。因此,会计政策的选择需结合企业存货管理需求和定价策略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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