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型加工厂的日常运营中,会计分录需要根据业务类型区分自营生产和代加工业务两大场景。核心难点在于准确划分成本归属、正确处理增值税链条以及规范科目间的勾稽关系。下面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结转三个基础环节展开,并结合代加工业务特殊场景进行详细说明。
一、原材料采购环节的账务处理
采购环节需区分材料验收入库时点与结算方式。若材料采购后暂未入库,需通过材料采购科目归集成本:
借:材料采购-A(不含税买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支付运输费时单独计入采购成本:
借:材料采购-B
贷:库存现金
材料验收入库后,需将材料采购科目结转至原材料:
借:原材料-A/B
贷:材料采购
若采购时直接验收入库,则可省略中间科目: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成本归集
生产领用材料需按用途划分成本中心:
借:生产成本-XX产品(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车间耗用)
管理费用(行政耗用)
贷:原材料
工资分配遵循同样原则: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
月末需将制造费用分配转入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XX产品
贷:制造费用
完工产品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三、代加工业务的特殊处理
受托加工需设置备查账簿单独登记客户材料:
- 收到委托方材料时:
表外登记:代管材料物资 - 发生加工成本时: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 加工完成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结转加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委托加工业务需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收回成品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四、成本结转与损益处理
月末需完成成本还原与损益结转:
- 销售自产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 月末损益结转: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代加工业务需特别注意增值税链条完整性,受托方收取加工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凭票抵扣进项税额。材料损耗处理原则:委托方提供材料损耗不调整成本,自有材料损耗需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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