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的存货核算采用双分录模式,通过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系统联动,既反映权责发生制下的资产负债变动,又体现收付实现制下的资金收支。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和经费支出等科目的联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与存货价值变动的一致性。
存货取得环节的核算需同时体现资产增加与资金支出。当购入存货时: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若存在未付款项,需通过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反映负债: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对于接受捐赠或无偿调入的存货,除资产科目外还需记录相关税费支出,形成完整的资金流闭环。
存货加工与损耗环节涉及价值转移与调整。委托加工存货出库时: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存货
月末盘点发现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库存材料
经批准核销后,需同步减少资产基金: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这种处理方式确保了存货账面价值与净资产占用资金始终保持一致。
存货处置环节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实现过渡。无论是盘亏毁损还是调拨出售,均需先转入该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
待审批后根据处置结果结转至对应科目,如核销时: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该科目作为暂记类科目,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用性,又满足政府会计的监管需求。
双分录模式的优势在于实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双重目标。通过同步记录经费支出与资产基金变动,既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消耗(收付实现制),又完整呈现存货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权责发生制)。例如加工环节中,材料出库减少资产基金,经费支出增加体现预算执行,两者结合避免了财政结余虚增。这种核算体系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提供了可靠基础,是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实践创新。
版权:本文档内容版权由作者发布,如需转发请联系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转发引用,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