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致力于培育兼具音乐表演知识与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该专业着眼于专业文艺团体、文化馆站及中小学,为其输入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的优秀人才,同时也为后续深造筑牢根基。
一、培养要求此专业依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像声乐演唱、各类乐器演奏及指挥等。学生主要研习音乐表演的相关理论与知识,接受特定方向的训练,从而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二、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 掌握音乐表演学科与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 至少掌握一门音乐演奏或演唱的技能。
- 具备独立钻研、剖析音乐作品并进行二度创作的能力。
- 熟知党和国家在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 了解音乐表演的前沿理论、发展态势和行业需求。
- 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 核心课程:按专业方向有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与指挥等,还有重唱、合唱等多种形式;以及钢琴、乐理、视唱练耳;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等课程。
四、实践教学与毕业相关情况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含校内及在相关文艺团体和社会的音乐表演实践、田野采风等。学制为四年,毕业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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