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作为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核算贯穿采购、生产、销售及期末调整等全流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科目需通过1401-1411系列科目进行精细化核算,涉及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价值调整三大核心环节。本文将围绕借贷记账规则,系统梳理原材料采购、生产领用、销售结转、跌价准备计提等典型场景的会计处理逻辑,帮助建立完整的存货核算框架。
在原材料采购与入库处理中,需区分实际成本法与计划成本法。采用实际成本法时,采购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等直接费用均应计入成本。例如购入钢材100吨含税价575,900元,材料验收入库时应记为:借:原材料 510,000
贷:银行存款 575,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900。若采用计划成本法,则需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实际与计划的差额,月末再调整至相关成本科目。
生产领用与加工环节的分录需匹配成本流转方式。以生产领用80吨钢材为例,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单位成本后:借:生产成本 408,000
贷:原材料 408,000。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发出时需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过渡,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完成加工后重新转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
销售成本结转需区分商贸企业与制造企业。商贸企业销售时直接结转库存商品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而制造企业若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需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调整。例如某批商品售价180万元,进价160万元,销售后需分摊差价:借:商品进销差价 2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这能准确反映实际销售成本与进价差异。
期末价值调整是存货核算的关键步骤。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时,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例如库存商品账面200万元,预计售价180万元且销售费用15万元:借:资产减值损失 35,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35,000。次年若价值回升,可在已计提金额内转回。此操作遵循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性。
特殊资产如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需注意摊销方式。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时,首次领用:借:周转材料——在用
贷:周转材料——在库。领用时摊销50%: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周转材料——摊销。报废时再摊销剩余50%,完整反映价值转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