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厂成本核算遵循制造业通用会计准则,其核心在于将原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精准归集至生产成本科目,最终通过多环节结转形成完整的产品成本链条。该流程包含采购环节的成本确认、生产过程的费用归集、完工产品的成本结转三大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匹配特定的会计分录来反映资金流动与成本变动。
在采购环节,鞋厂需区分原材料到货状态进行账务处理。当支付货款但材料未送达时,通过在途物资科目过渡:借: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
待材料验收入库后,需结转至原材料科目: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对于直接支付货款并即时收货的采购业务,可合并处理为: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生产领用环节是成本核算的核心节点。生产部门根据BOM表(物料清单)领用皮革、鞋底等材料时,需按实际耗用量计入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同时,车间管理人员需将当月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按产品型号分配: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跨工序生产的半成品,前道工序的完工产品需转入自制半成品科目,供后续工序领用:借:自制半成品
贷: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分配需要根据生产动因选择分摊标准。鞋厂常用的分配方法包括工时比例法或材料消耗量法,以工时分摊为例:
- 归集当月水电费、设备折旧等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累计折旧 - 按各产品实际工时计算分配率
某产品应分摊制造费用 =(该产品工时 ÷ 总工时)× 制造费用总额 - 结转至生产成本科目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制造费用
完工产品入库阶段需将生产成本科目余额转入库存商品。假设某月生产皮鞋1000双,总成本219000元:借:库存商品—皮鞋 219000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148000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50000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21000
若存在未完工的在产品,需采用约当产量法划分成本,计算公式为:
在产品约当产量 = 在产品数量 × 完工程度
产成品单位成本 =(期初在产品成本 + 本期投入成本) ÷(产成品数量 + 在产品约当产量)
销售环节涉及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销售800双皮鞋实现收入280000元时:借:银行存款 316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400
同时需匹配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75200
贷:库存商品 175200
月末还需完成税金及损益结转:
- 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 结转收入至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 结转成本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鞋厂成本核算需特别注意异常损耗处理。当实际材料损耗率超过标准值时,超支部分应计入制造费用—材料损耗而非生产成本。例如采购10000双鞋底材料实际消耗8000双,但标准用量应为生产量20000双的1:1比例,则2000双差异需分析原因后做账: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标准用量×单价)
制造费用—材料损耗(超支部分)
贷:原材料—鞋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