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完工结算过程中,涉及工程施工、工程结算、预收账款等多个核心会计科目的联动处理。这一流程既包含成本归集与收入确认的匹配原则,又涉及新旧会计准则下科目设置的差异。根据实务操作,工程完工收费的会计处理可分为四个阶段:成本归集、进度结算、收入结转和科目对冲,每个环节的分录逻辑均需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要求。
工程完工收费的核心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
- 实际成本归集:施工期间发生的材料、人工等支出通过工程施工科目累计。例如支付工人工资时:借:工程施工——材料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 - 工程价款结算:与发包方确认结算金额后,形成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 收款处理:收到工程款时冲减应收账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 收入费用确认:按完工百分比法同步结转收入与成本,差额计入工程施工——毛利:借:工程施工——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下,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结算科目取代了部分传统科目。例如预收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不含税部分)
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部分)
完工阶段需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并通过合同结算——收入结转与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对冲。这种调整更强调合同履约义务的履行进度与收入确认的精准匹配。
科目对冲的最终处理是工程完工的标志性操作。当项目通过验收且所有结算完成后,需消除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科目余额: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若采用新准则,则需将合同结算——价款结算转入合同结算——收入结转,并清空合同履约成本的归集明细。这一步骤确保资产负债表不残留已完工项目的虚增科目。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两点:一是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的适用场景差异,前者仅用于非收入准则范围的预收款;二是结算资料必须包含竣工图、验收记录等法定文件,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此外,期末报表需将合同结算的贷方余额列入合同负债项目,反映未完工部分的结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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