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核算是企业日常财务工作的核心环节,涉及计提、发放、代扣代缴等多个步骤。根据会计准则,所有职工薪酬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按照受益对象分摊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实务中需注意区分企业承担与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部分,同时确保个人所得税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处理。下面以具体案例为基础,分步骤解析完整流程。
第一步:计提工资与单位社保公积金
假设某企业3月管理人员工资3万元、销售人员2万元、生产工人5万元,单位社保公积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8000元。此时需将工资总额按部门归集,企业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同步计提。
借:管理费用-工资 30000
销售费用-工资 20000
生产成本-工资 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0
同时计提单位社保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 5000
销售费用-社保公积金 3000
生产成本-社保公积金 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16000
第二步:发放工资并代扣款项
假设企业次月发放工资时,代扣个人社保公积金(按工资10%计算)及个税3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0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000
银行存款 87000
此环节需注意:
•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借方冲减上月计提金额
• 代扣款项需通过负债类科目过渡,待实际缴纳时结转
第三步:缴纳社保公积金与个税
将单位承担部分与代扣个人部分合并缴纳: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 16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000
贷:银行存款 29000
关键点在于:
• 单位部分从应付职工薪酬转出,个人部分从其他应付款转出
• 个税申报需与工资发放同步完成
第四步: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职工福利费、带薪假期等特殊项目:
- 非货币福利(如发放自产产品):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 辞退福利需单独计提:
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 累积带薪缺勤应在权利产生时计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第五步:税务与科目规范要点
• 个人所得税必须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核算,不得使用其他应收款
•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可税前扣除,且需单独设置二级科目
• 新政策要求整合科目,取消“应付工资”等旧科目,统一使用应付职工薪酬下设明细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看出,规范处理工资分录的关键在于:明确费用归属对象、严格区分企业与个人承担部分、及时完成代扣代缴。实务操作中建议结合企业规模选择简易或权责发生制处理模式,并注意不同地区社保公积金比例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