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的会计核算涉及采掘、加工、销售全链条,需根据业务类型匹配不同科目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库,每个环节的生产成本归集和税务处理都有其特殊性,例如坑木等辅助材料的消耗需通过制造费用分摊,而资源税的计提直接影响利润结构。以下结合行业特性梳理典型场景的分录逻辑。
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企业需区分有无发票的情况。例如采购坑木时若无法取得发票,需代开发票并按5%缴纳税费,该税额可计入成本冲减:借:原材料—坑木(含税价×95%+运费)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取得合规发票时则正常核算进项税额,如外购原煤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的分录:借:原材料—煤炭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0
生产成本归集需分项处理直接材料与间接费用。领用坑木等辅助材料时,按上月结存+本月购进-月末结存计算消耗量:借:生产成本—原煤—制造费用(分项列支坑木/皮柴/棵子)
贷:原材料—坑木
人工成本与设备折旧的处理需注意科目细分,生产工人工资通过直接人工归集,设备维护费则计入制造费用:
- 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原煤—直接人工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计提折旧:
借:生产成本—原煤—制造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原煤入库与销售环节体现成本结转链条。当月产出原煤按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总额转入库存商品:借:库存商品—原煤
贷:生产成本—原煤(分项结转)
销售时小规模纳税人需价税分离,假设销售额X元,增值税按6%计算:借:银行存款 X
贷:主营业务收入—原煤 X/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X×0.06
税务处理需同步处理资源税与增值税附加。资源税按销售量计提:借:税金及附加—资源税
贷:应交税费—资源税
增值税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12%计提(城建税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
特殊业务如洗煤加工需建立独立成本中心。内部调拨原煤时:借:原材料—原煤(洗煤用)
贷:库存商品—原煤
洗煤成本归集包含直接材料(原煤)、人工及制造费用,完工后全额转入库存商品。电煤直运业务简化处理可差额入账,外购原煤直接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差额)
应付账款(采购成本)
科目体系设置需建立多级明细,原材料下设坑木/原煤/洗煤等子目,生产成本按原煤/洗煤/焦煤分设直接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三级科目。这种结构化核算既能满足成本精细化管控,也为资源税清算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