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厦舞弊案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标志性事件,其通过系统性会计造假虚构利润7.62亿元,核心手段围绕虚增收入、伪造交易链条展开。这一过程涉及复杂的会计分录操纵,通过虚构购销环节、伪造金融票据和税务凭证,形成闭环的造假逻辑链。下文将从交易链各环节拆解其会计处理手法,揭示舞弊背后的财务数据失真路径。
一、虚构采购环节的会计处理
在1999-2000年的造假周期中,银广厦通过虚构原材料采购实现成本虚增。具体操作包括:
- 设立空壳供应商:虚构北京瑞杰商贸等公司作为采购对象
- 伪造采购凭证:在黑市购买发票、汇款单等原始单据
- 会计确认流程:借:原材料——蛋黄粉/姜/桂皮等
贷:应付账款——北京瑞杰商贸等
该操作使资产负债表同时虚增存货和应付账款。由于供应商为虚构主体,应付账款长期挂账未被清偿,形成异常财务指标。审计时未对供应商进行实质性核查,导致虚假采购未被发现。
二、虚构销售环节的会计确认
为实现利润虚增,银广厦同步伪造出口销售链条:
- 收入确认分录:借:应收账款——德国诚信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成本结转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通过伪造价值5.61亿马克的出口报关单、德国公司银行进账单等凭证,虚构1999年2.39亿元、2000年7.24亿元收入。关键漏洞在于:
- 应收账款周转率异常(2000年虚构收入占应收款87%)
- 增值税进销项不匹配(2000年应缴增值税9,231万元,实际申报为负数)
- 库存商品未实际减少,导致存货周转率畸低
三、资金流闭环伪造
为掩盖虚假交易,通过伪造银行单据实现现金流造假:
- 虚构资金回笼: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德国诚信公司 - 关联方资金腾挪:2001年通过上海金尔顿借款1.5亿元,伪造销售回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上海金尔顿
借:应收账款——天津禾源
贷:主营业务收入
该操作导致货币资金虚增1.25亿元,同时隐藏关联方借款实质,违反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四、税务凭证造假链条
舞弊后期为完善证据链,通过虚开发票调节税负:
- 虚开增值税发票:借:应收账款——天津禾源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虚假纳税申报:仅缴纳500万元税款,欠缴3,264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该行为导致应交税费科目异常波动,且未计提足额税金负债,违反税法及会计准则。
五、审计失效的关键节点
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体现在:
- 未执行函证程序:对德国诚信公司等重大客户未发函确认
- 忽视财务勾稽关系:未发现收入与水电费、运输费的逻辑矛盾(2000年70万元水电费支撑7.24亿收入)
- 未核实原始凭证:报关单、银行票据等关键证据未实施原件查验这种系统性审计失效,使得虚假会计分录构建的财务幻觉持续两年未被揭露。
该案例揭示的会计舞弊手法,本质上是通过科目关联性破坏和原始凭证伪造,在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报表要素间构建虚假平衡。其教训表明:防范财务造假需重点关注交易实质穿透核查、会计勾稽关系验证及审计证据链完整性审查三大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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