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内部进行商铺合并销售时,会计处理需区分个别主体与合并报表视角。内部交易的抵销是核心难点,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存货价值调整。以下从交易流程、抵销逻辑及分场景处理三个层面展开分析,并结合合并会计准则要求提供具体分录示例。
从个别公司视角,商铺交易需完成基础分录。当母公司A将成本800万元的商铺以1000万元出售给子公司B时: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房屋 1000万元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800万元
贷:存货/固定资产 800万元
子公司B购入后计入存货科目:
借:存货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合并报表需消除内部交易虚增的未实现利润。根据企业合并准则,若B未对外销售商铺,合并抵销需分两步:
- 抵销收入与成本虚增
借:营业收入 1000万元
贷:营业成本 800万元
存货 200万元 - 调整存货价值至原始成本
该步骤消除B存货中包含的200万元内部毛利,还原为集团整体视角的历史成本基础
分场景处理时需考虑销售实现程度:
- 全部对外销售:B以1500万元转售给第三方,合并层面仅保留对外交易结果
合并抵销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1000万元
贷:营业成本 1000万元
最终合并利润体现700万元毛利(1500-800) - 部分对外销售:假设B售出60%,剩余40%形成存货
抵销分录需拆分处理:
借:营业收入 1000万元
贷:营业成本 920万元(800×40%+1000×60%)
存货 80万元(200×40%)
此时未实现利润80万元需递延至下期抵销
实务中还需注意跨期调整。若剩余40%存货在下年度全部出售,当期抵销的80万元存货增值需转为下期营业成本调整: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80万元
贷:营业成本 80万元
该处理确保合并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准确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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