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音乐学(师范)专业始于1988年,历经韶关市教育学院音乐科、音乐系等发展阶段,2008年正式成立音乐学院。作为广东省内具有影响力的音乐教育培养基地,该专业以“立足地方,实事求是,注重内涵,体现特色”为办学指导思想,致力于培养适应基础教育需求的高素质音乐教育人才。其课程体系融合音乐理论、实践技能与教育方法,形成“教学-实践-研究”三位一体的特色模式。
在培养目标层面,该专业聚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定位。学生需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与教学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最终成为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研究及社会音乐教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课程设计分为三个模块:
- 核心理论课程:包括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强化学生对音乐文化内涵的理解;
- 专业技能课程:涵盖声乐、钢琴基础、器乐演奏、舞蹈等,注重个体表演能力的系统训练;
- 教育实践课程:如音乐教学法、教育心理学、教学案例分析,结合课堂观摩、班级文艺晚会等形式提升教学实操能力。
学制与学位方面,该专业采用四年基本学制与3-6年弹性学制,学生完成学业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教学资源配备充足,包括130余间琴房、3间数码钢琴教室、音乐厅及舞蹈室,并拥有136台钢琴、61件管乐器等硬件设施,为技能训练提供保障。师资队伍由教授5人、副教授7人组成,科研与教学成果显著,近年来承担9项省级课题,发表123篇论文,获13项教学成果奖。
就业方向上,毕业生主要服务于中小学音乐教育领域,同时覆盖艺术培训机构、文化事业单位及文艺团体。数据显示,其就业区域以韶关、清远为基点,辐射珠三角地区,形成“本地扎根、区域拓展”的分布特点。为增强竞争力,专业通过“艺术实践课程化”与专业技能大赛等举措,提升学生舞台表现力与教学创新能力,近年在全国及省级比赛中屡获佳绩。
该专业的特色在于“人本主义”教育理念与实践导向的培养路径。一方面,课程设置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与思想道德修养,融入教育学、心理学等通识课程;另一方面,通过师生音乐会、校企合作等多元实践平台,缩短理论学习与职业需求的距离。此外,音乐表演(非师范)专业的并行发展,为师范生提供跨专业协作机会,进一步拓宽艺术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