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建厂房涉及从施工建造到取得房产证的全流程会计核算,需通过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科目完成价值归集与结转。根据厂房建设的不同阶段,会计处理需匹配工程进度和权证办理成本,同时需注意土地成本摊销、折旧计提等特殊事项。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
一、自建厂房整体流程的会计处理
自建厂房的核心流程包含物资采购、成本归集、工程结转三个阶段:
- 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 领用物资及分配人工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应付职工薪酬 - 工程完工结转: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若涉及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支出,需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后转入在建工程。临时设施费用(如工棚)需按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
二、房产证办理费用的特殊处理
办理房产证过程中产生的测绘费、权证工本费等,应根据费用性质选择科目:
- 若费用未包含在工程决算中:
借:管理费用——税金/其他
贷:银行存款 - 若涉及房产税预缴:
①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② 结转时: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需注意,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1.2%计算,权证费用与工程决算的归属关系直接影响科目选择。
三、土地成本与厂房建设的关系
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需在建设前完成科目转换:
- 土地购置阶段: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 建设启动时:将土地成本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工程完工后:土地成本与建造成本合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若土地未完全摊销,需按月继续计提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四、折旧计提与后续处理
厂房作为固定资产,需从投入使用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计提折旧:
- 基础分录:
借:制造费用(生产用厂房)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使用)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厂房)
贷:累计折旧 - 特殊场景:用于研发的厂房折旧可计入研发支出,用于在建工程的折旧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五、特殊情况:账外厂房补登记
对历史遗留的未入账厂房(如已使用但未办证资产),需按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 追溯调整法(规范操作):
补记固定资产原值,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及累计折旧 - 简化处理法(实务常见):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管理费用(差额部分)
需根据重要性原则选择方案,若金额较大或影响报表可比性,建议采用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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