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企业的会计处理具有行业特殊性,核心在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核算。这类资产从苗种采购到成熟销售的全生命周期需分阶段计量,其成本归集涉及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及间接费用的合理分配。养殖企业的特殊性还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税收优惠等方面,需要结合会计准则与行业政策进行精细化处理。
生物资产初始计量分为外购与自育两种模式。外购虾苗时,需将购买价款与相关费用合并入账。例如采购虾苗支付10万元,运输费5000元,记账公式为:借:消耗性生物资产——虾苗 105,000
贷:银行存款 105,000。自行培育虾苗则需累计培育期的全部投入,如投入饲料2万元、人工1万元,分录为:借:消耗性生物资产——虾苗 30,000
贷:原材料——饲料 2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000。
养殖过程成本归集需遵循三层次核算:
- 直接材料消耗:每月饲料3万元、药品5000元的分录:借:消耗性生物资产——成虾 35,000
贷:原材料——饲料 30,000
——药品 5,000 - 人工成本分配:支付养殖工人工资时:借:生产成本——人工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 间接费用处理:设备维修费5000元的分录:借: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核算需注意两点特殊处理。建设虾棚50万元、购置设备10万元时:借:固定资产——虾棚 500,000
——养殖设备 1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折旧计提采用年限平均法,虾棚按10年使用期、5%残值率计算,每月折旧3958.33元的分录: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3,958.33
贷:累计折旧 3,958.33。
销售收入确认需同步结转生物资产成本。销售成虾收入20万元,对应成本15万元的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0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150,000。若涉及政府补贴5万元,则需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税务处理需把握优惠政策:自产虾类销售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享受减半征收。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需特别注意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如评估减值1万元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