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采购材料时需要根据不同业务场景选择对应的会计处理方式,核心差异体现在实际成本法与计划成本法的核算逻辑。这两种方法对材料成本确认、科目使用及差异调整均有显著区别,需重点关注货款支付状态、发票账单接收时间、材料验收结果三个关键维度,具体流程需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范执行。
一、实际成本法下的核心分录
实际成本法以材料实际发生的采购成本为计量基准,涉及原材料、在途物资、应付账款等科目,具体分为五类场景:
- 单货同到(发票与材料同时到达)借:原材料(含运输费及合理损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 单到货未到(发票已收材料未达)借:在途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材料入库时需结转: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 货到单未到(月末暂估入库)
按合同价或市场价暂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次月初红字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贷:原材料(红字) - 预付货款采购
预付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料后按实际金额冲抵: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补付差额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 赊购场景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二、计划成本法的差异化处理
计划成本法通过材料采购科目归集实际成本,最终按计划价转入原材料科目,差异计入材料成本差异,主要流程包括:
- 发票与材料同步到达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按计划价结转: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
差异调整:
借: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
或反向处理节约差异 - 材料先行入库发票未达
月末按计划价暂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次月冲回后,收到发票时按实际成本通过材料采购科目核算差异
三、特殊事项处理规范
- 运输费用:采购环节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需计入材料成本,通过原材料或材料采购科目归集
- 合理损耗: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不单独核算,直接提高单位材料成本
- 退货处理:红字冲销原分录,涉及增值税进项转出的需同步调整应交税费科目
企业在实务操作中需建立采购台账实时跟踪发票状态与物流信息,对于暂估业务需在次月及时完成冲销,避免虚增负债或存货。计划成本法则要求定期分析材料成本差异率,确保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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