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业务的会计处理具有链条长、科目关联度高的特点,需要根据合同履约进度分阶段确认收入和成本。从预收款管理到竣工结算,涉及预收账款、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核心科目,需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特别关注新准则下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结算的创新应用。以下将分环节详解具体操作要点:
一、预收款项与成本归集
承包方收到客户预付款时,按不含税金额计入合同负债,增值税部分通过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过渡。发生直接材料、人工等支出时,通过合同履约成本归集: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材料费/人工费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间接费用需通过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二级科目归集,月末按工作量法分摊至各项目。对于分包工程成本,需单独设置合同履约成本-分包工程费用明细科目核算。
二、进度结算与收入确认
收到验工计价单后,需同步处理工程结算和应收款项: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旧准则)
或
借: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新准则)
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旧准则下通过工程施工-毛利科目调节差额,新准则要求: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对应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三、特殊事项处理
当预计总成本超过总收入时,需立即计提损失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对于清包工业务,异地预缴增值税的处理需特别注意: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实际开票时通过简易计税科目结转。
四、竣工结算与科目结转
工程完工后需完成科目对冲:
- 结转收入与成本差异:
借:工程结算(或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 核销成本归集科目:
借:工程结算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对于剩余工程物资,需办理退库并作反向分录。新准则要求将合同结算科目余额按性质分别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五、报表列示要点
期末需重点关注三类科目余额处理:
- 合同结算借方余额列报为"合同资产"
- 贷方余额转入"合同负债"
- 未结转的合同履约成本计入存货项目
建议企业建立三级辅助核算体系,按项目单独核算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分摊和税金计提,确保满足建造合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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