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开展促销活动时,若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需通过规范的会计处理反映经济实质。这种交易涉及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及亏损核算三个核心环节,需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进行多维度处理。
销售阶段的会计处理需区分收入与成本。假设商品原价含税1130元(成本200元),促销价含税565元(含13%增值税),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565÷1.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贷:库存商品 200
此时收入与成本差额直接形成当期亏损,无需单独科目核算。
若存货存在减值迹象,需预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例如成本200元,可变现净值150元,计提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贷:存货跌价准备 50
销售时需转销已计提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 50
贷:主营业务成本 50
这一操作将实际成本调整为150元,降低亏损幅度。
税务处理需注意:
- 增值税按实际销售额计税,无需调整原价与亏损
- 企业所得税需按实际收入确认,亏损可税前弥补(5年内)或税后弥补
- 若涉及赠品促销,需按公允价值分摊收入,避免视同销售风险
亏损的后续处理包括:
- 税前利润弥补(5年内)
- 税后利润弥补(超过5年)
- 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需根据促销策略选择合规处理方式。例如限时折扣需在同一发票注明折扣额,买赠活动需按公允价值分摊收入,否则可能触发税务风险。对于复杂促销模式(如积分、优惠券),建议采用递延收益科目管理未来义务,确保收入与成本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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