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建项目会计实务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贯穿工程全周期,需区分计提阶段与支付阶段的账务处理。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要求,工资核算需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既要匹配成本归属期间,又要规范代扣款项处理。以下从三个核心环节解析基建工资支付的分录逻辑。
一、工资计提环节基建项目工资计提需根据员工岗位性质划分核算科目:
- 直接施工人员工资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借:合同履约成本-人工费-工资(具体项目名称)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管理人员工资计入期间费用: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若涉及跨期工程,需按完工百分比法分摊人工成本,确保收入成本配比。特殊岗位如工程监理、安全员等间接人工费用,可归入制造费用-间接人工。
二、工资发放环节实际支付工资时需处理代扣款项和资金流动:
- 基本支付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实发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代扣部分)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个税) - 农民工专户支付的特殊要求: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时,需增加科目过渡: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农民工工资专户
实际划转时:借:其他应付款-农民工工资专户
贷:银行存款
三、社保及附加处理
- 单位承担部分随工资同步计提:借:合同履约成本-人工费-社保(项目人员)
借:管理费用-社保(管理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 个人承担部分通过代扣代缴处理:发放工资时已作代扣,缴纳社保时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代扣部分)
贷:银行存款
实务操作中需特别注意: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单独核算,不可与常规账户混用;②采用新收入准则的项目需通过合同结算科目过渡收入确认;③异地施工项目需在工程地预缴个人所得税。建议企业建立岗位-项目-成本中心三级核算体系,确保每笔人工费用精准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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