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改扩建作为企业提升产能的重要手段,其会计处理需严格遵循资本化确认条件与会计准则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当扩建支出能够延长资产使用寿命或提升性能时,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成本,完工后重新确认固定资产价值。本文将从工程启动、施工过程到竣工转固的全流程,系统解析扩建车间的会计分录处理要点。
一、初始阶段: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 拆除原车间部分结构时,需将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核销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借:在建工程(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值)
例如某厂房原值80万元,累计折旧15万元,减值准备5万元,则初始入账金额为60万元。若存在被替换部件的残值收入,应冲减在建工程,如残料作价1万元入库:
借:原材料 10,000
贷:在建工程 10,000
二、施工阶段:归集扩建成本
- 支付工程款、材料费及人工成本时,需区分支出性质:
- 资本化支出(如新增设备、结构加固):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例如支付扩建款36万元:
借:在建工程 360,000
贷:银行存款 360,000 - 费用化支出(如日常维护)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 资本化支出(如新增设备、结构加固):借:在建工程
三、竣工阶段:资产重估与转固
- 工程验收后,需重新计算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借:固定资产(新账面价值)
贷:在建工程(总成本-残值冲减)
假设扩建总成本95万元(60万原值+36万扩建支出-1万残值),则转固金额为95万元
四、后续计量:折旧政策调整
- 从次月起按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例如某扩建厂房价值320万元,残值20万元,按20年直线法计提,则月折旧额为12,500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 资本化判定标准:支出需满足提升产能、延长寿命等条件,否则应费用化
- 增值税处理: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单独核算抵扣
- 替换部件处理:被拆除部件的账面价值需转入营业外支出,不得计入新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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