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两种产品的场景下,会计分录需根据材料消耗分配率、人工分摊标准和制造费用分配方法进行精细划分。整个过程需遵循成本归集→分配→结转的会计逻辑,核心在于将共同发生的成本费用按合理标准分配到甲乙产品中。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及分录处理要点:
一、材料领用与分配
原材料投入时需区分直接材料与间接消耗。若甲乙产品使用独立原材料,直接按实际领用金额记账:借:生产成本—甲产品(直接材料)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若材料为共同投入且无法直接区分(如联产品生产),需在完工时按材料消耗率分配。例如甲产品消耗率=甲材料金额/总材料金额,再乘以总材料成本。
二、人工成本分摊
生产工人工资通常按工时比例或材料消耗率分配。例如:
- 按工时分配:甲产品工资=甲工时/总工时×工资总额
- 按材料消耗率分配:甲产品工资=甲材料消耗率×工资总额
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直接人工)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三、制造费用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需先归集至制造费用科目,再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或材料消耗率分摊。例如某月制造费用总额7280元,甲产品工资占比60%,则分摊金额为7280×60%=4368元。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制造费用)
贷:制造费用
四、完工产品入库
仅结转完工产品成本,未完工部分保留在生产成本科目。假设甲产品完工800件,乙产品完工650件:
借:库存商品—甲产品
借:库存商品—乙产品
贷:生产成本—甲产品
贷:生产成本—乙产品
需注意采用约当产量法计算在产品成本,例如在产品完工程度按50%折算后参与分配。
五、销售成本结转
销售时仅转出已售产品的成本。假设当月销售甲产品500件、乙产品300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贷:库存商品—乙产品
若涉及组合销售(如将AB产品组装为C产品),需先通过生产成本—C产品归集材料与人工,再转入库存商品。
关键注意事项
- 分配标准一致性:材料消耗率、工时比例等标准需在会计期间内统一,避免随意变更。
- 间接费用归集:非生产性支出(如行政办公费)不得计入生产成本,应通过管理费用核算。
- 跨期成本处理:未完工产品成本需在生产成本科目挂账,待下期继续分配。
- 税务合规性:原材料与库存商品的进销项税需分别核算,避免增值税抵扣风险。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实现两种产品成本核算的精准性与合规性,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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