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法是企业存货核算的重要手段,通过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三大核心科目实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动态平衡。该方法适用于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存货管理场景,可简化日常核算并强化采购成本控制。约40%的企业因差异率计算偏差或暂估入账失误导致存货账实不符,需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分录规则与差异调整机制。
基础分录处理规范
计划成本法核算分采购阶段、入库阶段、差异结转三环节:
采购阶段(按实际成本记录):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操作要点:需同步登记采购合同编号与供应商信息入库阶段(按计划成本计价):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差异处理:- 超支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 - 节约差异: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 超支差异:
差异率计算:
- 公式:(期初差异+本期新增差异)÷(期初计划成本+本期入库计划成本)×100%
- 示例:期初差异5,000元,本期超支差异3,000元,计划成本总额200,000元,差异率为4%
特殊业务场景处理
四类高频业务需差异化核算:
暂估入账(发票未达):
- 月末暂估: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 次月冲销: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 发票到达后重新入账
- 月末暂估:
退货与折让:
- 已认证发票退货: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原材料 - 未认证发票直接红冲材料采购科目
- 已认证发票退货:
预付采购:
- 预付阶段: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 收货时按实际成本冲抵预付账款
- 预付阶段:
非货币性资产置换:
- 按公允价值确认材料采购成本
- 补价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税务处理要点
需建立增值税抵扣与所得税调整联动机制:
增值税处理:
- 取得专用发票且用途合规方可抵扣进项税
- 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所得税调整:
- 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需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 异常损耗需提供技术鉴定报告方可税前扣除
错误操作警示
高频风险需重点防范:
- 科目混淆:将材料采购误记入在途物资或原材料
- 差异计算错误:
- 未按月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 跨期差异未按加权平均法分摊
- 凭证缺失:缺少入库验收单或采购发票
- 税会协同失误:
- 错误转出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
- 未对暂估差异同步调整所得税申报表
建议构建三维管控体系:采购部门登记合同台账→仓储核验计划成本→财务计算差异率。部署智能ERP系统可自动生成《材料成本差异分析表》,使核算效率提升50%,存货差异率下降25%。集团企业需按《合并报表准则》统一计划成本目录,跨境采购应同步处理《海关缴款书》与《外汇核销单》,每季度开展存货盘点培训以强化永续盘存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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