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若发现账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需通过追溯调整法或当期调整法进行账务修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调整分录的选择取决于差异发生期间,需特别注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当涉及本年度事项时,直接调整当期损益科目。例如税务稽查发现本年度虚列费用应补缴税款: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这类调整直接影响本年利润表,需同步修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于跨年度事项,若涉及金额重大则需追溯调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该科目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针对常见查账调整情形,可分三步处理:
- 确认差异性质
- 补缴税款:区分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判断是否涉及滞纳金或罚款
- 成本费用调整:核查原始凭证真实性,确认是否需要补提折旧或冲回虚列费用
- 选择调整方法
- 本年度差错:直接修正相关科目
- 重大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报表项目
- 编制复合分录
例如发现上年度多计工程成本117,000元且工程已完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117,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 117,000
同时调整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8,6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38,610
对于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的调整,需同步处理相关资产项目。若稽查发现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错误:借:固定资产(调整差额)
贷:累计折旧(已提折旧部分)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净值影响)
这种调整会联动影响折旧费用、所得税费用等多个科目,需编制多维度调整分录。
企业还需关注税会差异的永久性调整与暂时性调整。例如业务招待费超支属于永久性差异,调整时:借:税后列支费用 3,200
贷:期间费用-业务招待费 3,200
这种调整不涉及损益科目结转,但直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对于查账补缴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调整,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如何验证调整分录的准确性?建议通过编制调整后试算平衡表,核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同时比对税务稽查结论与调整后的申报数据,确保账表一致、税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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