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折让是企业采购过程中因商品质量、数量或市场价格变动等原因获得的价格减让,其会计处理需结合业务发生阶段和税务要求。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会计准则,核心逻辑在于库存商品成本和进项税额的调整,具体需区分折让发生时点与入账状态,并关注红字发票的开具规则。
一、直接冲减原进货价格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直接与供应商协商降低采购价格时,需按折让后金额调整采购成本。此时,库存商品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均需重新计算:借:库存商品(折让后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折让后金额×税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折让后总价)
此方法适用于验收入库前达成折让协议的情况,原始采购价格尚未入账,直接以折让后金额确认资产与负债。
二、已入账采购的后续折让处理
若商品已验收入库且原价入账,后续发生折让需通过红字冲销调整:
- 调整库存与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折让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折让金额×税率) - 税务处理:需要求供应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原发票联、抵扣联与红字发票一并作为入账凭证。
三、采购折扣的分阶段核算
对于附现金折扣条件的采购,需分阶段处理:
- 验收入库时(按原价暂估):
借:库存商品(售价)
贷:商品采购(原进货价)
贷: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进价差额) - 折扣期内付款:
借:应付账款(原价)
贷:银行存款(折后支付金额)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收益)
若超期付款丧失折扣,需将差额计入财务费用,体现资金成本。
四、特殊场景:销售折让的购货方视角
当企业作为购货方因质量问题要求销售方折让时,需区分两种处理:
- 未认证发票:退回原发票并由销售方重新开具折让后发票,按新金额入账。
- 已认证发票:通过红字信息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应付账款并转出进项税额。
五、税务合规要点
- 发票管理:所有折让必须通过红字发票处理,不得直接修改原发票金额。
- 平销返利:与销售量挂钩的返利需冲减进项税额,而劳务类返利(如进场费)不调整税务。
- 申报衔接:红字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需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中转出,避免重复抵扣。
综上,购进折让的会计处理需紧密关联业务流程与税务规则,重点把握折让时点、发票状态和科目对应关系。实务中建议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折让条款,并建立红字发票跟踪机制,确保账务与税务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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