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跌期权进入行权日时,其会计处理需要结合交易性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标的资产交割以及损益计算三个核心环节。这一过程反映了或有负债转化为实际负债的实质,要求企业准确匹配执行价格与标的物市价的关系,并通过分录完整记录现金流与权益变动。
在买方选择行权的情况下,卖方需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会计分录需同时处理交易性金融负债的终止和标的资产的交割。例如,假设卖方收到行权通知时标的物市价为80元,执行价格为100元,则需支付20元差额。此时分录应为: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看跌期权(初始确认金额)
贷:银行存款(执行价与市价的差额)
贷:投资收益(差额与权利金的轧差)
该处理体现了将期权费收入转化为实际负债偿付的过程,差额部分通过投资收益科目反映最终损益。
具体操作流程可分解为以下步骤:
- 终止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按初始计量金额冲销负债科目
- 支付行权差价:按执行价格与市价差额支付现金
- 计算最终损益:将权利金收入与支付差额进行轧差
若权利金收入为15元,支付差额为20元,则净损失5元通过投资收益借方体现。这种处理方式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损益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对于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需注意在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已进行过调整。例如,若期权在行权前已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元,行权日分录需将累计变动纳入最终损益计算。此时完整的处理链条应包含:
- 每月调整: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行权日结转:借:投资收益,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这种处理实现了损益科目的闭环管理,符合全面收益观的核算要求。
在特殊情况下,若卖方通过实物交割完成履约,会计处理将涉及存货或金融资产的转移。例如,当标的物为库存商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这种处理方式将商品销售与期权履约结合,需要同时遵循收入确认准则和金融工具计量规则,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反映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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