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存货时,需通过材料采购、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三个核心科目联动,实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动态匹配。该核算方法通过预先设定的计划单价简化日常记录,月末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率调整实际成本,既能提升效率,又能精准反映成本波动。其核心流程包含采购、入库、差异结转三个阶段,不同业务场景下需结合增值税处理与跨期调整规则完成分录。
一、材料采购阶段的分录规则
采购环节需区分货款支付与材料验收状态:
票到货到(已付款且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结转计划成本与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若实际成本高于计划成本(超支差异),则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票到货未到(在途物资):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待材料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转入原材料科目。
二、材料发出与差异分摊
发出材料需分两步完成核算:
按计划成本结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计划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月末分摊成本差异:
- 超支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 - 节约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 超支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差异率计算公式:
材料成本差异率 =(期初差异 + 本期入库差异) /(期初计划成本 + 本期入库计划成本)× 100%
三、特殊业务场景处理
暂估入库(发票未到):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次月初红字冲回,收到发票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差异。跨期退货:
- 冲减原收入与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贷:应收账款(红字) - 转回库存并调整差异:
借:库存商品(计划成本)
贷:主营业务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 冲减原收入与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四、税务处理与科目联动
增值税进项税额需与采购环节同步处理:
- 取得专用发票时确认进项税额,退货时红字冲销
- 出口退税单独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调整:
- 跨年度差异分摊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追溯
- 差异率超过5%需向税务机关报备说明合理性
五、常见操作误区与纠正
错误类型1:混淆材料采购与在途物资
- 后果:虚增应付账款或误计存货价值
- 纠正:红字冲销错误科目,补提材料采购分录
错误类型2:差异分摊方向错误
- 示例:超支差异误记为贷方差异
- 处理:红字冲销后重做借方分录
错误类型3:漏算暂估入库差异
- 场景:次月未按发票金额调整差异率
- 修正:补提差异并调整材料成本差异率
规范使用计划成本法需建立多级辅助账,按月生成《材料成本差异分析表》,结合ERP系统设置自动分摊规则。财务人员应定期复核差异率波动阈值(通常±3%),异常波动需启动成本动因分析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