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自行加工、委托加工和受托加工三类场景分别核算。这些业务涉及库存商品、加工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核心科目,且需重点关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务处理。以下从不同加工模式、税务处理、特殊场景三个维度展开详细说明。
一、自行加工的全流程分录
自行加工需通过加工商品科目归集成本。流程包含五个关键步骤:
- 发出库存商品时,进价核算与售价核算处理不同:
借:加工商品(进价)
贷:库存商品(进价)
若采用售价核算需同步冲减商品进销差价:
借:加工商品(进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进价差额)
贷:库存商品(售价) - 归集加工费用时:
借:加工商品
贷:银行存款/其他业务支出 - 计提加工税金:
借:加工商品
贷:应交税金(含增值税、城建税等) - 结转教育费附加:
借:加工商品
贷:其他应交款 - 完工入库时,根据核算方式调整库存商品与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二、委托加工的标准化处理
委托加工需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典型流程包括:
-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实际成本) - 支付加工费及税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涉及消费税时区分用途:
- 直接销售的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 连续生产的可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直接销售的计入成本:
- 收回成品时:
借:库存商品(实际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
三、受托加工的两种核算方法
受托方需区分备查登记法和往来挂账法:
- 备查登记法不进行主账务处理,仅登记备查簿,适用于简单加工业务
- 往来挂账法的完整分录如下:
- 收到委托方材料: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 归集加工成本: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物资(含人工、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 - 结转加工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交付成品时冲减往来科目。
- 收到委托方材料:
四、特殊场景处理要点
- 剩余材料退回:需冲减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退回价值888元材料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 个人加工业务:视同兼职人员工资处理
支付500元加工费时: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跨期票据处理: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通过应收票据科目过渡,到期未兑付转为应收账款。
五、税务处理规范
加工业务需重点关注:
- 增值税:加工费收入按6%/13%税率计提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该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用于连续生产的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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