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作为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其会计处理直接影响着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在日常经营中,库存现金的收支、清查、异常处理等环节都需严格遵循借贷记账法规则,既要准确反映业务实质,又要满足《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本文将从基础业务、特殊场景到异常处理三个维度,系统梳理现金管理的关键分录逻辑。
库存现金的基础业务处理需区分收支场景。当企业收到销售款时,应按照价税分离原则确认收入与税额: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若员工报销差旅费交回剩余现金,则需同时冲减借款与费用科目: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当支付日常费用时,会计分录需对应费用类型: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库存现金
备用金管理采用专项核算机制。拨付时需单独设置科目: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
报销时采用定额补足法,只需补足实际支出金额无需重复记账。例如行政部门核销500元办公费: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500
贷:库存现金 500
撤销备用金时需全额冲回: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现金清查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发现短缺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查明原因后,若属责任人过失: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无法查明原因则计入管理费用。现金溢余处理则相反,未查明时: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确认无主后转作营业外收入。
与银行存款的互动需注意资金形态转换。提现操作: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存入现金反向操作。特殊场景如差旅费预借需通过其他应收款过渡:预借时: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报销时差额处理:借:管理费用(实际支出)
库存现金(退回余款)
贷:其他应收款(原借款额)
对于现金支付限额,需注意《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单笔超过1000元的支出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但在实际业务中,发放工资、差旅费等特定用途可例外处理。会计人员需在每笔分录后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保证日清月结,通过账实核对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