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的日常运营中,患者出院未结清医疗费用是常见的财务场景。这类业务涉及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应用,需通过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等科目准确反映债权关系。根据新会计制度要求,医院需在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而非实际收款时,这对账务处理的规范性和系统支持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下从核心分录、流程规范及特殊情况处理三个层面展开分析。
一、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确认规则
当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检查费、治疗费或药品费时,医院需在月末通过HIS系统提取在院患者当月发生的全部费用,形成住院医疗应收月报表。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贷:医疗收入(按收入类型分项列示)
该处理体现了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即使患者尚未出院,仍需确认当期已发生的收入。例如某患者当月产生8000元医疗费但未出院,医院需全额计入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
二、出院结算时的标准操作流程
预交金充足时的处理
患者预交10000元,实际发生费用9500元:
借:预收医疗款 10000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95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00
此时需退还患者500元差额,若患者未及时领取则挂其他应付款科目。费用超出预交金的情形
预交8000元,实际费用12000元:
借:预收医疗款 8000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000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12000
若患者仅补交3000元,剩余1000元转为欠费:
借:应收医疗款 1000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1000
三、特殊事项的账务处理规范
- 跨期结算处理:月末通过医疗收入科目余额减去已结转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差额即为当月实际出院患者的收入。
- 坏账核销机制:对超过追收期的欠费,经审批后: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医疗款 - 系统数据对接:强调HIS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数据同步,要求住院处每日提交出院结算日报表,确保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余额与系统数据一致。
通过上述处理流程,医院既能满足新会计制度对收入确认的时效性要求,又能清晰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关键环节在于严格区分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未结算住院患者)与应收医疗款(已出院欠费患者)两个科目,同时建立完善的预收金管理制度和坏账预警机制。实务操作中建议结合财务软件实现自动取数和分录生成,以提高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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