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常会产生与业务获取直接相关的增量成本,这类支出需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特殊会计处理。合同取得成本的核心特征在于其增量性和可收回性,例如销售佣金、专项奖金等支出,需区别于常规经营费用单独核算。以下从会计确认、日常分录、特殊场景等维度展开解析。
合同取得成本的初始确认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成本属于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增量支出,例如某项目成交后支付给中介的佣金;二是该成本能够通过未来合同履行获得补偿。例如,企业支付销售人员5万元佣金获取某服务合同,且该佣金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此时会计分录为:借:合同取得成本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依据)
日常摊销处理需与收入确认进度匹配。假设上述合同服务期为2年,每月确认收入时需同步摊销佣金成本。每月摊销金额=50,000/(12*2)=2,083元,分录为:借:销售费用 2,083
贷:合同取得成本 2,083
若合同取得成本金额较小或摊销期不足一年,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例如支付3,600元短期项目佣金时:借:销售费用 3,600
贷:银行存款 3,600
(依据)
特殊场景处理包括减值计提和续约成本核算。当合同提前终止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需计提减值准备。例如原确认的10万元合同取得成本,经评估剩余对价仅8万元且履约成本需2万元,则计提减值=100,000-(80,000-20,000)=40,000元,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 40,000
贷: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40,000
对于续约产生的增量成本,例如每续约一次支付3万元奖金,该支出同样需资本化处理:借:合同取得成本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依据)
需特别注意非增量成本的费用化处理。投标阶段的差旅费、尽职调查费等无论合同是否签订均会发生,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例如支付律师尽调费2万元: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依据)
与合同履约成本的本质区别体现在业务阶段和核算科目。合同取得成本发生于合同签订前,最终转入销售费用;而合同履约成本产生于合同履行中,例如生产耗材、施工人工等,需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例如生产定制设备耗用原材料10万元:借:合同履约成本 1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
(依据)
实务中需建立辅助核算体系跟踪合同全周期。建议设置多维度的明细科目,包括合同编号、成本类型、责任部门等,便于分析各项目利润率。例如某ERP系统中的科目设置为:
- 合同取得成本_销售佣金_项目A
- 合同取得成本_专项奖金_项目B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