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现金发放工资时,需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完成全流程核算。这一过程包含现金提取、工资计提、款项发放及代扣项目处理等环节,每个环节的会计分录均有明确规范。下文将结合实务操作要点,系统解析现金发工资的完整账务处理逻辑。
现金提取阶段需单独编制分录。企业根据工资发放金额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记录: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该操作将银行存款转化为可支配现金,确保工资发放的流动性。实务中需注意现金支票填写规范,例如使用碳素墨水书写、准确填写金额与用途栏。
工资计提环节需按员工岗位归集费用。月末根据应发工资总额,按生产、管理、销售等职能分摊至对应科目: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此步骤体现费用与服务的匹配原则,例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销售人员工资计入销售费用。计提金额需包含企业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隐性成本。
工资发放阶段需完成三项核算:
- 核减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 代扣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 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若通过银行代发则贷记银行存款,但现金发放必须体现库存现金变动。例如代扣员工房租32,000元时,需单独冲减其他应收款。
代扣款项处理需区分业务性质。社保个人承担部分通过其他应付款过渡,实际缴纳时与企业承担部分合并支付: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代扣后需在次月申报期内完成清缴,通过应交税费科目结转。若出现多扣个税情况,可采用红字冲销或下期抵减方式调整。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计提与实发差异处理。当实发金额小于计提数时,通过红字分录冲减多提部分:借:管理费用——工资(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红字)
反之则需补提差额,确保账务数据与薪酬表的一致性。这种调整机制有效解决了工资核算滞后性带来的账务偏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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