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的会计处理是企业财务核算的重要环节,涉及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的多维度核算。根据最新政策要求,需严格区分工资计提、发放、社保缴纳、个税代扣等流程,并规范科目使用。例如,原“应付工资”等科目已统一整合为应付职工薪酬的二级科目。以下从基础分录、扩展情形、实操要点三个层面展开分析。
一、基础分录流程
完整的工资处理需遵循“计提-发放-代缴”流程,具体分录如下:
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按部门分摊)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此步骤确认当期应发工资总额,并分摊至对应成本或费用科目。例如,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生产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实发金额)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此处需注意代扣款项的科目选择:若先发工资后缴社保,用其他应付款;若先缴社保后发工资,用其他应收款。社保公积金计提与缴纳
- 单位承担部分: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二、特殊情形的账务处理
- 工资计提与实发差异调整
若实际发放金额小于计提数(如迟到扣款200元):
- 冲回多计提部分:
借:管理费用——工资(红字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红字200)
原则为“少补多冲红”。
员工福利由企业承担
例如,员工个人社保1800元由公司支付,实际到手工资仍为10000元:
借:管理费用——工资 11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1800
发放时需将企业代付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多扣个税的处理
若多扣30元个税,可选择退还或下月抵减:
- 退还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0
贷:银行存款 30
三、政策要点与税务关联
科目整合要求
新政策明确取消原“应付福利费”等科目,统一使用应付职工薪酬下设二级科目,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税务处理规范
- 个税计算采用累计预扣法:
公式:本期预扣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任职月份计算。 - 职工福利费需代扣个税,且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 凭证与附件的完整性
需保存工资表、社保缴纳凭证、个税申报表等原始单据,确保账务与税务申报的一致性。例如,职工教育经费的进项税额可抵扣,但需取得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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