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重组交易中,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核心原则。根据重组方式的不同,账面价值差额的确认科目存在显著差异,尤其需要关注非金融资产与金融资产的区分处理。具体操作中,固定资产清理、增值税销项税额、投资收益等科目常成为核算重点,而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作为新增科目,在2020年准则修订后承担着重要角色。
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处理需分三步操作:
- 固定资产清理:首先将资产账面价值转入清理科目,处理费用计入该科目。例如某设备原值150万元,累计折旧40万元,减值准备18万元,运输费0.65万元的处理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 92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
借:累计折旧 40
贷:固定资产 150
借:固定资产清理 0.65
贷:银行存款 0.65 - 资产抵债核算:将清理后的资产价值与债务账面价值对冲,差额计入其他收益。如用市价90万元商品(成本70万元)和清理后设备92.65万元抵偿234万元债务:借:应付账款 234
贷:固定资产清理 92.6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45
贷:库存商品 70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34.9 - 增值税处理:需按计税价格单独核算销项税额,设备与商品的税率均为13%,分别计算9.75万元(75×13%)和11.7万元(90×13%)。
涉及金融资产的债务重组需区分处理类型。当债务人以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抵债时,账面价值与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投资收益。例如某债券投资账面15万元用于抵债:借:应付账款
贷:债券投资——成本 15
贷:投资收益。若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抵债,其公允价值与账面差额同样通过投资收益核算。
组合式债务重组需遵循顺序冲减规则:
- 优先冲减现金支付部分
- 其次按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冲减
- 剩余部分按修改债务条件处理例如某企业同时以存货(账面250万元)和股权(公允价值300万元)抵偿760.5万元债务:借:应付账款 760.5
贷:库存商品 250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收益 100
贷:股本 3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10.5。此处存货按成本结转,股权按公允价值确认股本与资本公积。
特殊注意事项包括:
- 增值税链条完整性:非现金资产抵债需同时核算进项税额转出与销项税额
- 权益工具计量:股份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时,按重组债务公允价值确认股本
- 合并报表处理:母子公司同步重整时,内部债权不得确认重组收益,需通过抵销分录消除虚增权益例如集团重整中将5亿股股份(公允价值31.75亿元)抵偿64.94亿元债务:借:应付账款 64.94
贷:股本 5
贷:资本公积 26.75
贷:投资收益 33.19,充分体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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